法官又问了我一遍:“原告宁十浅,情况是否属实?”
“不实。”我艰难开口。
“她撒谎!如果不是杀人骗保,她一个贫困山区里出来的爹不疼娘不爱的人,怎么可能有六十多万的存款!”顾守安激动起来。
“她妈妈是她爸花钱买回去的,她也被卖……”
“肃静!公堂之上禁止大声喧哗!”法官皱起了眉头,“原告请举证。”
在最爱顾守安的时候我曾经和他说起过我的原生家庭,我把他当作精神寄托将自己最不堪最柔软的一面展示给他,以求垂怜……
他却在今天用他的恶意把那些东西浇筑成利剑钉入我的四肢百骸。
顾守安揭开我的陈年旧疤,把我血淋淋的、努力藏起来不愿为人所知的一切全部展露在阳光下。
我就像活在阴暗处的蛆,向往阳光又害怕阳光,我忍不住蜷起身子躲进安全的无人在意的角落。
但这个时候我不能露怯,指甲深深嵌入掌心,我努力稳住自己:“这笔钱的确是我父母意外身亡时留下的赔偿金。”
“如果不是亲戚起了贪念,保险公司打电话过来,我并不知道这笔钱的存在,所以我杀人骗保这个假设并不成立。”
“我父母死于车祸,档案可查,保险公司也有记录。”我报出这两件事发生的具体时间和地址,立马有人去取证。
法官仔细翻看档案,给出结论:“原告宁十浅证词属实,胜诉!”
顾守安被勒令两年内还清所欠债款,否则就要拿出名下同价值财产抵押。
他被带下去经过我的时候大声喊着:“你骗我?”
我从来没骗过他,只是他自私敏感又多疑,喜欢在脑海里一遍一遍美化自己贬低他人,他编的故事到最后也只有他自己信了……
我从小就知道我的妈妈是被拐进来的,但这一点也不妨碍我讨厌她。
妈妈长得漂亮,笑起来特别好看,我喜欢她的笑所以拼了命的讨好她,可是她从来不领情,还总帮着父亲打我,渐渐的,我就不喜欢她了。
她给我穿破破烂烂的衣服,不允许我装扮自己,有一天回家我在耳边别了一朵黄色的小野花被她看见,那天的她下手格外狠。
她还在我高考结束的时候联合父亲把我关在小黑屋,卖给隔壁村的王麻子。
王麻子又丑又矮满脸麻子还不爱洗澡,整天散发着难闻的臭味,据说他折腾死了好几任老婆,方圆几十里人家都听过他的名号,没有人愿意把女儿嫁给他——除了我父亲。
所以我逃了,他恼羞成怒来抓我却在路上被一只大型犬咬伤了腿没能追上我。
十九年,我终于逃出了那座名为‘家’的牢笼。
我去了一座新的城市,隐掉不堪的过往,利用优异的成绩免去学杂费,从此开启新的生活篇章,成了别人眼中品学兼优的尖子生。
这是当初我和顾守安说的过往。
后来我才知道有些事情不能只用眼睛去看,还得用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