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沈清欢
简介:野鸡徐半夏偷偷的藏好,准备留着自己改善生活。众知青们一听有兔肉吃十分开心,这年头吃肉不容易,实在是肉票太少,有些都半年没见着荤腥了!大家都知道山上有野物,但是靠山村的山上可是有大虫狼群熊瞎子的,深山老林的十分危险,他们都不敢往里走……没想到徐知青运气真好,去了一趟就能捉到兔子,虽然她刚刚跟支书家的闺女干了一架他们没有帮忙,但是这跟吃肉可没关系……今天是楚文恒跟崔香香做饭,崔香香手艺一般,钱招娣还自告奋勇的来掌勺,李红军周卫民赶忙一起拎着兔子去处理,顿时知青点热闹了起来。
徐半夏赶忙上前拎起兔子,够肥硕,得有五六斤,没想到运气这么好,今日因跟李甜甜打架的郁气消散了不少。
正捡起兔子,突然旁边又窜出一只野鸡,徐半夏眼疾手快将野鸡也收入囊中,此刻因跟李甜甜打架而产生的一系列郁气消散的一干二净。
刚刚她跟李甜甜发生争执时,知青院里的知青没有一个帮她说话的,虽说李甜甜是支书家的女儿,但是那么多人居然一个人都没有。
她不知道该说他们识时务还是说生活已经磨平了他们的棱角亦或是事不关己高高挂起,没有丁点儿正义感。
他们下乡是为了响应政策,但是显然目前大家都还挣扎在温饱线上。
看着手中的肥兔子跟野鸡,想到上辈子自己的遭遇,还是决定卖大家一个好,只希望在自己遇到危险的时候大家能够伸出援助之手,她可没忘记上辈子对自己虎视眈眈的额二赖子,想想恨的心口发疼。
看来自己要先下手为强,铲除祸患。
想到这里,拎好之前捡的柴火朝知青点走去,刚刚回到知青点,看到众人还在做饭,换上一副笑脸,直接跟大家说道,
“挺幸运的,刚刚在山上捉了只兔子,大家一起做了改善一下生活吧。”
野鸡徐半夏偷偷的藏好,准备留着自己改善生活。
众知青们一听有兔肉吃十分开心,这年头吃肉不容易,实在是肉票太少,有些都半年没见着荤腥了!
大家都知道山上有野物,但是靠山村的山上可是有大虫狼群熊瞎子的,深山老林的十分危险,他们都不敢往里走……
没想到徐知青运气真好,去了一趟就能捉到兔子,虽然她刚刚跟支书家的闺女干了一架他们没有帮忙,但是这跟吃肉可没关系……
今天是楚文恒跟崔香香做饭,崔香香手艺一般,钱招娣还自告奋勇的来掌勺,李红军周卫民赶忙一起拎着兔子去处理,顿时知青点热闹了起来。
似是想到了什么,徐半夏对大家说道,
“我去喊沈知青跟陆知青一起来吃吧,咱们知青们是一个团体……”
周莹闻言点点头,
“快去打声招呼,免得他们做饭了……”
其他人面上也没说,心里怎么想的大家都不知道,再说兔子是徐知青抓的,她开口了,大家自然附和……
沈清欢听着知青点那边的欢声笑语,一边吃着包子一边问陆傲天,
“傲天哥,猜猜那边有啥开心事儿?”
陆傲天抬头看向知青点,杂物间离得本来就不远,再看到在井边收拾兔子的李红军,咬了一口包子说道,
“知青点不知道谁捡了只兔子,有肉吃自然高兴。”
看来女主光环起作用了……她猜肯定是徐知青捡兔子了!
其他人自然不知道这是女主光环,她想着逗逗陆傲天,
“傲天哥,你猜猜是谁整来的兔子?猜对有奖励哦!”
陆傲天一听也好奇,他是知道的,这个时节一般很难捉到兔子,就像村里一般是冬天的时候顺着脚印才能捉到兔子,知青点要说能捉到兔子的,那非自己莫属啊!
“哦?看来你知道啊,要不你猜猜,猜对了也有奖励!”
沈清欢狡黠的嘿嘿一笑,等的就是这句话,
“我猜是徐半夏徐知青。”
她?
陆傲天想到刚刚扯头发挠花脸的那位知青,再想想刚刚来时火车上的穿着布拉吉小牛皮皮鞋的女同志,还真是环境改变一个人,半个多月,徐知青已经融入靠山村,打架骂人丝毫不输村里人……
他要是观察的没错,顾清鸿应该对她有好感,她也对顾清鸿有意思。
他倒是宁愿相信是李红军或者是顾清鸿他们这些男知青。
“理由?”
沈清欢笑着回答道,
“刚刚徐知青跟李同志打架,众人都没有出手帮忙,村里人肯定向着村里人,现在的话众人应该对徐知青不会那么热情,但是你看,现在她正在摘菜,跟众人有说有笑的……还有最重要的一点,刚刚只有徐知青上山捡柴了。”
见微知著,确实是!
陆傲天一看,徐半夏蹲在那里,跟两个女知青聊了几句,连一向爱挑事的王瑶瑶都陪着笑脸……
很快,徐半夏来了杂物间这边,看到两人正在吃饭,还是开口邀请,
“沈知青陆知青,我捉到一只兔子,一会儿过去一起吃吧。”
两人没想到徐半夏会请他们一起去吃兔肉,这段时间他们也知道大家的情况,每顿顶多六七分饱,多两个人意味着到嘴的肉变少,沈清欢看了一眼陆傲天,晃晃手里的包子,笑着拒绝,
“谢谢徐知青,你运气真好,不过我们已经吃过了,下次有机会吧。”
开玩笑,他们跟大家不合伙,看到肉就过去吃,这年代吃肉多不容易,你多吃一口,意味着人家就少吃一口,有的人表面不说,心里那就说不好了……
徐半夏也明白,也不勉强笑着点点头就走了……
大家吃完饭后,李红军叮嘱大家,出了知青点后谁也不准说,尤其是村里人!
现在什么都是集体财产,包括山上的一切。虽说村里人上山摘野菜采蘑菇,秋天也会去摘野果都没人说,偶尔也会有人运气好捉到野鸡野兔的,大家都偷眯眯拿回家吃了,严格意义上来讲所有的这些都是集体财tຊ产……
有句话说的好,民不告官不究,只要没人举报村里也不管,若是哪个坏心思的去举报,那就是侵吞集体财产了……
何况肉肉大家都想吃啊,哪怕喝口汤……